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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6-30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说明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山市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行业单项冠军企业,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以期与我市深入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和领军企业“双培育”计划相呼应,形成企业金字塔式成长梯队,增强核心竞争力,起草了该《实施意见》。

  二、文件主要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争取到2024年,全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100家以上,单项冠军培育企业20家以上,争取推动50家以上企业认定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有关概念定义

  专精特新培育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的企业。

  结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优先遴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和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引导带动全市中小企业以专精特新为路径,以单项冠军为目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主要扶持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高增长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现代企业制度专项、人才专项、融资专项、市场开拓专项、品牌质量标准专项、优享服务专项等8项扶持措施。

  其中高增长专项对培育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给予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30%及以上的奖励最高30万元,增长50%及以上的,奖励最高50万元。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按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励标准加倍奖励。

  鼓励培育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建立现化企业制度。对企业经认定后实施股份制改造,按企业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给予5%,最高200万元资助。改制后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按上市后备企业有关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