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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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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跟踪督导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投资促进政策。制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负责开展投资促进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负责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对接、咨询、考察、研判、洽谈等工作,统筹、指导镇街开展项目招引工作。

  四、组织开展市级重大招商引资或商务交流活动,宣传推广全市投资环境。

  五、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招商投资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落地机制,负责收集、分析、协调解决项目落地有关问题,统筹全市项目流转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项目准入及审议工作,以及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认定。 

  七、建设、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平台,推进招商引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开展招商引资信息分析研判。

  八、负责跟踪服务及培育落地项目,协调项目属地镇街开展项目履约监管,以及项目落地后产业扶持资金兑现工作。 

  九、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建设及管理市级驻外投资促进机构。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