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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招商中介服务(面向国内)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9-13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招商中介机构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我市重大优质项目来源,高效推动优质项目落地,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拟聘请1家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协助面向国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宣传推介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有意向在我市投资的企业落户。根据有关采购规定,现向社会发布招商中介服务(面向国内)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招商中介服务(面向国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合作期为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6个月,提供包括对接优质企业资源,组织招商推介会等服务。

(一)对接优质企业资源

在合同期内,服务单位需在中山市以外地区挖掘、筛选、对接不少于45家符合中山产业导向、有意向投资的企业信息,并协助我局开展实际性走访和项目洽谈,意向对接企业需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市场认可度。

(二)组织招商推介活动

1. 服务单位需在合同期内举办1场及以上招商推介活动,做好活动前后宣传、筹备、安排、邀请、会务等工作。

2. 活动参会企业不低于20家,参会名单由我局负责筛选,举办地点及形式由双方商定。

三、招商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条件,以及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企业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单位人数不低于15人(需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且3人以上具有经济、财会、税务等相关中、高级职称;

(四)向政府推荐并推动项目成功落地的案例不少于4个;

(五)2021年6月1日以来在国内城市至少举办或承办过4场市级或市级以上招商大会。

四、报名资料

(一)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失信证明等材料;

(二)员工中高职称证书、社保等材料;

(三)向政府推荐并推动项目成功落地的案例;

(四)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在国内城市举办市级或市级以上招商推介活动案例及其证明材料;

(五)项目详细服务方案(包括具体实施方案、团队构成、工作计划、预期成效等方面内容);

(六)报价明细;

(七)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自2023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公示时间7天。

(二)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第四大点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中山市投资促进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确定程序

我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邀请通过初审的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谈判,依据谈判综合评价选定评分最高的服务供应商,并在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投资中山”公布采购结果。

七、说明事项

(一)报名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不满足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文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为委托。所有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投资促进局所有。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山市投资促进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紫马奔腾6座16楼

联系人:施先生、吴先生

电话:15089990890、13702376964

邮箱:zyxcz@tcj.zs.gov.cn

中山市投促局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