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25年2月12日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是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先导产业,也是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作为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中的领航产业之一,优化产业发展生态,进一步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做大做强,致力于将中山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地,亟需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提振产业发展信心。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级文件
《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国务院2024年7月5日审议通过)
(二)省级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粤府办〔2024〕11号)
(三)市级文件
1.《中山市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中府〔2024〕1号)
2.《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办〔2024〕30号)
3.《关于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00号)
4.《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工信〔2024〕156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从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全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等三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支持措施,覆盖企业研发、产业化、商业化、国际化等各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第1-3条)。重点从鼓励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创新的角度,聚焦产业核心技术,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以及高端科研人才引进提出了“支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药械创新研发”“支持高端科研人才引进”3条具体举措,要求研发成果在中山转化。
(二)全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第4-6条)。从支持金融赋能产业发展、创新药械产业化和支持产业发展新模式等3个方面全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化,壮大产业发展规模。在创新药械产业化方面,主要包含固投奖补和技改奖补;在产业发展新模式方面,鼓励企业结合MAH模式提高销售规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和仿制药等,由镇街进行奖补。
(三)持续优化产业创新生态方面(第7-10条)。从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的角度,聚焦服务、平台、出海、入院使用等要素,提出“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支持对外交流与合作”“构筑优质高效服务体系”“促进创新药械入院使用”4条具体举措。
四、政策主要亮点
(一)全链条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支持面覆盖了产品从实验室发现到上市应用的整个过程,包括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投融资、产业化、入院使用以及国际合作等全链条各环节,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
(二)大力度支持源头创新。政策注重以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力度支持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支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例如1类新药单个品种最高研发支持可达6500万元,与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市基本持平,加快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
(三)全方位做好企业服务。政策直面产业发展的卡点、堵点,构建审评审批服务新模式、建设服务新平台,帮助企业全面提速产品上市进程,同时大力推动创新药械产品入院入医保,加快创新产品应用推广。
五、其他事项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以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资金拨付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