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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供地类项目履约监管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15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办)计划对通过准入评审的项目开展履约监管情况审查,摸清供地类项目进度,加强对镇街、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为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有关采购规定,现向社会发布购买供地类项目履约监管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公告:


  一、项目名称

  供地类项目履约监管审查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采购服务工作内容

  1.对约200个准入项目履约进度进行书面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根据镇街提供的项目情况明细及佐证材料,开展项目进度、考核指标、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等审查工作,对项目情况汇总、分析,提出需注意事项及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等,并出具书面项目审查报告(分项报告),提醒镇街加强履约监管工作。

  2.履约监管讲座。针对项目履约监管举办2场专题讲座(不含场地费用),讲座内容涵盖履约监管政策宣讲、案例分析、重点难点解析、常用法律法规等。

  3.履约监管年度分析报告。根据镇街反馈的项目履约监管情况及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归类,并结合本次服务供应商掌握的项目信息向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办)提交一份项目履约监管问题年度分析报告(总报告)。

  4.履约监管法律法规整理。收集本市、周边地市的履约监管法律法规、典型事例,进行归类整理成册并提供电子版及150份纸质版供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办)使用。

  5.其他附加服务。结合前期工作实际,拟要求本次服务供应商除上述1-4的采购服务外,应按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办)企业服务科(组)需要,无偿提供以下附加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文书审核等服务。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针对镇街上报的项目履约监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通过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开展解答、咨询等事宜,并完工作台账记录。

  (2)出具法律意见书。针对项目履约监管问题进行分析,陈述相关法律意见,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3)文书审核服务。针对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办)向镇街提供指导意见、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合法性的审核并提出建议。

  (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供地类项目履约监管审查专项法律服务时间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1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为专项法律服务验收期。服务内容第1项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第2项应于2023年9-10月期间完成,第3项及第4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5项作为无偿附加服务应于服务时间内按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办)企业服务科(组)工作需求常规性开展。


  三、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报名单位的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40人,且本项目需组成不少于6人(含)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执业年限达10年或以上的团队律师人数不少于团队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且服务团队负责人的执业年限为20年或以上。

  (二)报名单位曾获国家级或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或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三)具有近5年内为中山市行政机关单位提供不少于8个(含)投资项目履约监管法律服务的经验。

  (四)具有近3年内为中山市行政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不少于2个(含)招商引资相关的法律服务经验。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条件。


  四、报名资料

  (一)机构营业执照及简介、法律服务资质证明、曾经获荣誉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单位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40人,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三)具有近5年内为中山市行政机关单位提供不少于8个(含)投资项目履约监管法律服务的经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合同、服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具有近3年内为中山市行政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不少于2个(含)招商引资相关的法律服务的经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价明细。

  (六)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公示时间7天。

  (二)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于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中山市投资促进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确定程序

  市投资促进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邀请通过初审的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谈判,依据谈判综合评价选取履约监管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并将于市投资促进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本次采购结果。


  七、说明事项

  (一)报名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不满足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文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为委托。所有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投资促进局所有。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山市投资促进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紫马奔腾6座16楼

  联系人:黄先生、赖先生

  电 话:0760-28330168

  邮 箱:qyfwz@tcj.zs.gov.cn

  中山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