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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招商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03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采购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招商工作的公告》,通过机构报名、资格初审、评分谈判等流程,拟确定裕新(深圳)高科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为协助开展招商工作的服务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山市投资促进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60-28330129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紫马奔腾6座16楼 

  邮 箱:xmldz@tcj.zs.gov.cn

中山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