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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6-09 分享:


政策原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加快发展,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融合与创新应用,加大对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的招引及培育力度,我市研究制定了《中山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加大项目招引力度、提升产业集聚程度、鼓励业务多元化发展、培育优质企业及行业人才、完善金融保障体系等方向,以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提质增效。

   二、主要措施解读

  (一)加大力度招引优质电商企业。加大对电商平台和品牌卖家、供应链、专业机构等引领性项目的招引力度,鼓励平台在中山设立区域运营中心、服务中心、集货中心等功能机构,在营业收入和经济贡献上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各镇街对落户本区域的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根据企业规模、成长速度、综合效益等情况在企业用地、子女入学、人才住房等方面给予保障。

  【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本土电商行业的发展要素,面向电商平台和品牌卖家、供应链、专业机构等大力招引优质项目,鼓励电商平台在我市设立功能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招商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同时引导各镇街结合自身情况面向符合条件的新落户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在产业用地、子女入学、人才住房等方面提供保障与倾斜,以吸引更多优质电商平台及企业落户中山。(市投资促进局,咨询电话:0760-28330190;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1;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60-89989369)

  (二)打造全市域电子商务集聚区。鼓励各镇街以特色产业集群为基础,合理规划和培育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开展新一轮电子商务集聚区认定工作,安排市级财政资金对有关镇街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出台叠加或配套政策。

  【解读】

  鼓励各镇街结合自身产业集群特色及优势规划和培育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集聚区,根据《关于促进中山市电子商务集聚区发展工作方案》,由市商务局组织认定新一批“中山市电子商务集聚区”,安排市级财政资金给予集聚区所在镇街支持,专项用于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由镇街制定细化方案。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出台叠加或配套资金政策,形成市镇合力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生态集聚发展。(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5)

  (三)用好国有及电商园区物业资源支持电商企业发展。鼓励国有企业对承租国有物业用于生产经营的电商企业给予租金优惠支持。鼓励中山保税物流中心为电商平台、供应链及物流企业提供一定期限的免租支持。支持我市电商园区为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但暂时有经营困难的电商企业给予租金优惠支持。

  【解读】

  充分发挥中山保税物流中心集保税仓储、商务办公及商品展示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优势,通过提供一定期限的租金减免政策,重点引进优质电商平台、供应链及物流企业集聚发展,构建完善的电商产业生态圈。同时,鼓励市内市场化经营的电商园区为有发展潜力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电商企业提供支持,助力降低电商企业经营成本。(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咨询电话:0760-88228702;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5)

  (四)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符合跨境电商阳光化要求且年度跨境电商业务规模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生的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服务手续费用以及跨境电商独立站相关费用给予最高30%的支持,其中,每家企业的单个平台交易服务手续费用最高支持20万元,每家企业的跨境电商独立站相关费用最高支持10万元,每家企业合计最高支持50万元。

  【解读】

  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开拓国际市场,针对符合跨境电商阳光化要求(即在通关、外汇、税务等核心环节满足合规经营要求)、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符合申报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对其在支持时间段内发生的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服务手续费用及独立站建设相关费用给予最高30%的支持,其中对单个平台的交易服务手续费用及独立站相关费用分别设置了支持限额,每家企业合计可获得奖补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5)

  (五)支持海外仓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海外仓拓展国际市场,对年度跨境电商业务规模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自建、租用海外仓或使用海外仓的相关费用给予最高30%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万元。帮助我市海外仓企业争取服贸基金、省级资金、社会资本等资金支持,支持海外仓智能化改造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取消海外仓出口备案、海外仓出口退税等新服务举措在中山落地生效,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对海外仓出口的监管服务和个性化指导。

  【解读】

  一是安排资金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支持时间段内发生的自建、租用或使用海外仓方面的费用支持给予最高30%的支持,每家企业合计可获得奖补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

  二是帮助我市海外仓企业争取服贸基金、省级资金、社会资本等资金支持,降低海外仓企业的经营成本。  

  三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服务举措。落实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便利化举措,对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5;中山海关,咨询电话:0760-88137788;市税务局,咨询电话:0760-88303510)

  (六)支持企业“借展出海”。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用好“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广交会”“跨交会”等重点展会,开展跨境电商选品对接活动。统筹用好省级资金,对参加“跨交会”等跨境电商专业展会的企业展位费给予支持,其中:对以产业联盟形式设置产业带集中展示区的光地展位费用最高给予全额支持,对单个参展企业的标准展位或光地展位的费用最高给予50%的支持。

  【解读】

  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重点展会、选品对接活动等渠道发掘新订单,其中,对经市商务局审核推荐参加2025年中国(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的企业的标准展位费用或光地展位费用(不含展位布置和特装费用)给予支持(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7)

  (七)支持电商园区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园区及其进驻企业办公租金给予支持,每个园区运营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园区进驻企业办公租金最高支持5万元。对获商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相关示范园区的运营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解读】

  一是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园区发展,对入驻电子商务企业数量、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年度网络实体商品零售额和电子商务服务收入均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园区,分档给予园区运营企业资金支持,最高支持50万元;入驻上述达标园区超过一年的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其不超过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年租金额的20%,给予年度最高5万元的支持。

  二是鼓励电子商务园区申报各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对获商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相关示范园区的运营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7)

  (八)支持直播电商发展。鼓励我市生产制造及销售企业做大做强直播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直播基地及直播间建设投入的装修、设备、运营等费用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万元。

  【解读】

  一是对运营时间、直播基地使用面积、直播间数量、签约中山品牌企业数量符合条件的中山直播基地,根据直播基地投入的装修、租金、运营、技术、设备、推广费用等给予最高3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个直播基地最高支持30万元;

  二是对已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自建直播间并且利用直播方式实现国内网络实体商品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根据企业投入用于自建直播间的装修、设备、运营等费用给予最高3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10万元。(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7)

  (九)支持培育电商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产业特色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品牌影响力的电商品牌。对获商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解读】

  开展中山市直播电商品牌企业、跨境电商出口品牌企业认定工作,鼓励打造电商企业品牌,对获商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促进提升中山品牌竞争力。(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7)

  (十)引导各类主体“上网触电”。加大力度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加快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助力企业拓展销售渠道。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支持电商平台开展中山产业带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订单直采、市场信息、平台运营、财税合规等培训,每年举办电商培训及供需对接交流活动不少于50场。

  【解读】

  依托院校、行业商协会、公共服务中心等载体加强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活动,支持各大电商平台深入中山优势产业带开展对接交流,在全市范围内联合主流电商平台、行业商协会、专业机构等举办不少于50场电商培训及供需对接交流活动,为企业链接行业资讯及资源,提升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开展制造业企业与电商平台、电商服务机构供需对接活动,推动制造业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60-88306740)

  (十一)完善构建金融保障体系。用好用足央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电商企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商中小微企业打造金融服务产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线上金融服务。指导保险公司配合做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保险保障。鼓励国有企业研究开发符合跨境电商企业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及风险服务,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解读】

  一是用好用足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对中山核定的8亿元再贴现额度(适用于全市银行)和45.94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适用于地方法人银行),并按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要求在支农支小再贷款工具中设立2亿元“粤贸贷”专项额度,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引导银行机构针对电商中小微企业创新研发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完善线上金融服务。

  三是指导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中山营业部等相关保险机构推广应用跨境电商出口政治风险保险、平台支付风险保险和海外仓销售风险保险等面向跨境电商新业态的保障服务。

  四是发挥国有资本力量,充分利用中山市高质量发展母基金加大对跨境电商类企业的支持。(市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760-88221277;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咨询电话:0760-88860329;中山金融监管分局,咨询电话:0760-89882093;市国资委,咨询电话:0760-88302133;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60-89892285)

  (注:政策和具体细则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解释)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